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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主要规定有哪些

2022-05-29 01:49:39 精选百科 来源:
导读 据报道,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

据报道,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近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比例较高的问题逐渐显现,2019年累计结存达到了8426亿元。专家表示,本次意见削减了个人账户基金划转比例,同时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助于医保基金发挥互助共济的功能,提高参保人保障水平。

这一规定对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做出了巨大调整。按照1998年12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据透露,随着社会发展和医保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人公平参保、深化医保功能、单位和个人减负等政策目标的提出,个人账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需求,其自身的缺陷也逐渐显现。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认为,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降低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的发挥。

有专家称,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一个酝酿很久的改革方向。在不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前提下,通过调整基金结构,完善支付方式,健全门诊共济制度,进一步发挥医保价值导向的战略性购买功能,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和医患双方行为,可以推进医疗服务结构调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患者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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