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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 这是什么意思是怎么造成的

2022-06-05 08:07:26 精选百科 来源:
导读 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根据湖南经视报道,郴州市多个儿童家长反映在服用倍氨敏奶粉后,儿童出现了湿疹、拍头、头骨畸形生长发育滞后的症状,...

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

根据湖南经视报道,郴州市多个儿童家长反映在服用倍氨敏“奶粉”后,儿童出现了湿疹、拍头、头骨畸形生长发育滞后的症状,后被医院诊断患佝偻病。

2020年3月30日,十几位患儿家长再次上书向郴州举报,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

信中表示,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并借以医生权威,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该信中还写道,家长对此事相郴州市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时,相关部门却不作为,反而将责任推到家长身上。“我们家长于2020年3月15日联名上书呈您,但奈何不得其门而入(层层关卡拦截),所以我们才联名到红网向您反应。”

该配方粉事件自201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以《假配方粉怎样流进市场的 》为题刊发报道披露至今近10个月以来。我们将此事向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郴州市消协、郴州市卫健委、郴州市12345热线等多部门进行过投诉反应。

郴州市卫健委妄图以其单方面组织的无依据、无解释的家长自费的常规体检项目来掩盖患儿身体损害事实;

事件赔偿牵头部门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乱作为、不作为,歪曲食品安全法,以虚假宣传定性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违法行为,并说是家长自身认知不足将固体饮料当做特殊医用配方粉购买给婴幼儿吃,案件定性为夸大宣传、虚假广告, 不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后续怎么处理不属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郴州市12345热线也没有实质性回复。

家长们的诉求是:

一、组织专家对小孩身体健康进行全面科学检查,对检查的项目、指标、作用等明白的告知家长,提供相关人员依程序签字认可的评估结论。

二、对已明确身体健康受损的小孩,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需作出全额承担后续治疗、康复、复检费用的承诺;对康复不了的小孩,其以后的生活最低保障相关部门要有承诺。

三、依法依规处罚奶粉生产经营者,并依据《食品安全法》赔偿受害者损失。

对此,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6日进行了回应,回应称去年该事件发生后,政府在2019年12月已成立了专门调查处理组,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积极主动调处群众投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监局表示,他们已安排相关投诉人的孩子进行了健康体检;近期责任方正在筹措资金支付损害赔偿款;已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相关涉事医生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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